〔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即日起,國際簡訊如未成功送達受話端,消費者將不需再支付費用。

新年節慶,國人總喜歡以手機簡訊傳送祝福給海外親友,但過去即使是海外親友沒收到祝福,只要台灣發話端「傳送出去」,國內業者還是照收每筆五元的服務費,被消費者批評「坑錢」。

新北市消保官近日接到消費者申訴,以手機傳送國際簡訊到海外,手機螢幕顯現已發送,但實際上海外的受話端並未接到簡訊,不但造成認知錯誤,還須支付國際簡訊傳送服務費,相當不合理。

行政院消保官梁明圳昨指出,經由消保會、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及地方消保官介入協調,國內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威寶電信及大眾電信已同意,比照中華電信過去做法,自一月一日起,業者須先確認國際簡訊已送達對方,如受話端沒收到簡訊,就不能收錢。

消保會提醒,簡訊發送後,手機螢幕上所顯現「發送完成」、「已發送」、「發送成功」,是各種手機業者的設定用語,僅表示簡訊已從該手機發出,並非簡訊已成功送達受話對象。消費者如要確認簡訊是否成功送達受話端,應開啟手機訊息回報功能。不過,並非所有手機都有這項功能。

業者過去的解釋是,國際簡訊的傳送服務需透過國外電信業者共同作業,可能因為國外收訊不良,或部分國家的業者不支援本國電信,甚至對方手機未開機,造成簡訊傳送失敗,但因國內端服務已完成,所以還是要收取服務費用。不過,消保會堅持電信業者有義務提供完整服務,否則不應向消費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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