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網路上的照片能否確認是本人?把照片放在網路能否防止盜用?警方直言都很難!唯一能避免踏入陷阱的原則大概只有:「別輕易相信」。

高縣刑警大隊電腦犯罪偵查小組表示,網路科技日新月異,也讓有心人更有空間操弄,陷阱更多。

警方表示,螢幕上呈現的畫面都可作假,即使現場視訊都未必絕對真實;除非本來就認識對方,否則都應該保持好奇心,沒親眼目睹之前別輕易相信。

至於照片,警方指出,無論他人或自己照片放在網路上,隨時都有可能遭盜用,尤其各種盜版、編輯軟體取得容易,有些被害人圖片被盜取後,還可能遭加工處理。

警方說明,偵辦網路犯罪原則上都是追蹤IP,再根據相關線索過濾當事人(涉案人)大致位置,整個過程需要時間且有點繁複,尋獲對象還不一定是目標,警察難免都會碰上瓶頸,一般民眾更難查證或直接辨認。

鑑於網路案件越來越多,警方只能呼籲民眾上網交友或留下個人資料(照片)時,能多想、多評估,以免不慎落入陷阱,後果難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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