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不少人常用的網路搜尋地圖除查路外,還有什麼功能?黃姓男子不服警方開單取締,未兩段式左轉違規,以路口標誌不清聲明異議,法官雖未親自到場,透過GOOGLE MAP衛星街景圖,清楚發現該路口分隔島上紅綠燈號誌桿、右側路旁均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明顯與黃男所言不符,駁回異議。

GOOGLE MAP街景圖,因有現場實景吸引人,但因拍攝內容過於清晰,還曾拍到女子在家赤裸鏡頭,引起議論。沒想到,現也成為法官辦案時利器之一。

黃姓男子在今年八月八日晚間,騎乘重型機車在台中市環中路、廣福路口,因未兩段式左轉,被六分局值勤員警攔停舉發,因而吃上一張六百元紅單、記違規點數一點。

黃男不服,寧願提異議告上法院,也不願繳交六百元罰單,理由是標誌歪斜,且幾與路面平行,加上並無其他交通標誌,他是遵行路口燈號指示左轉通行,並無違規,員警將他攔下開單時,他當場表示不服,並填具陳述單陳述,並無結果。

台中地院承審法官雖未親自出馬到現場勘查,利用GOOGLE MAP該路口街景,發現該交叉路口分隔島上,紅綠燈號誌桿及由環中路欲左轉廣福路的右側路旁,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在違規交叉路口處劃有機車待轉區,對欲左轉機車駕駛人,清楚明顯可辨識須以兩段式左轉。

另依市府回函,經現場勘查,該路口已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及機慢車待轉區線。法官認為黃男所言為辯解之詞,駁回其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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