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修訂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未來民眾手機或市話通訊受阻連續達七十二小時以上,月租費將全免。

去年十二月八日因金門端的海底光纜終端光放大器故障,加上主系統與備援系統的光放大器同時故障,台灣、金門兩地發生網路、傳訊等中斷。

NCC昨天上午舉行委員會議,因應類似通訊中斷情況重演,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別訂定月租費減免規定。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討論案已通過,未來民眾通訊中斷達兩到六小時可減免月租費五%,六到八小時減免八%,八到十二小時減免十%,十二到廿四小時減免廿%,若中斷高達七十二小時則月租費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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