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今年墨西哥坎昆舉辦的氣候變遷會議(cop16)剛結束,會議中仍未解決2012年京都議定書效期屆滿後,如何約束各國的排碳量。為了有效減碳,環保署28日公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平台」進程。

由於目前溫室氣體減量法尚未過關,政府對排碳量沒有明確總量管制,沒有總量管制前提下的碳交易,讓綠黨發言人潘翰聲直言「是玩假的!」

環保署表示,交易平台第一階段以資訊揭露為主,目前台灣年均排放量大約2億6千萬噸,交易平台能掌握的排碳量約8成。環保署提供的交易平台,讓因為環評要求而有減排需求、需要購買碳權的開發單位;與經過效能提升而減少排放、多出碳權的單位互相交易。假設某個開發單位經過環評,被要求只能排放1千萬噸溫室氣體,即使經過效能改善卻仍排放1,100萬噸,可在交易平台尋找合作對象,例如幫某個社區減碳1百萬噸抵換自己多排的部分。至於是否有效減排,必須經過稽核。

溫減法尚未通過,沒有明確總量管制,環保署僅能以環評要求開發單為降低排碳量,或鼓勵民間自願減排。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過去工商團體有意見,現在已提出修改的條文與希望增加的內容,他期待儘速過關。

歐盟往例已出現問題

友達光電副理魏憶琳表示,友達現階段開發案包裹在中科裡,中科環評審查並沒有針對溫室氣體提出總量限制。未來一旦溫減法過關,減排成本過高時,廠商不排除移往海外。

台電總工程師杜悅元認為,環保署透過環評約束排放量,沒有開發行為就不需要考量碳交易。未來有了總量管制後,台電或許得面臨減排而增加成本,這些支出勢必反映到電費,杜悅元強調:「節能減碳需要成本!」

環保署打算以碳交易進行減排,不過,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說:「我們反對!」他指出,過去歐盟以碳交易減排卻出現許多問題,2008年許多國際環保團體已指出碳交易不可行,台灣還在走別人的老路。

潘翰聲表示,碳交易需要「總量管制」,但是台灣不管制總量,以自願減排方式,成效恐怕有限。碳交易稽核非常複雜,許多進行稽核的公司都受到質疑,台灣在這部分如何做好,並沒有說清楚。

「歐盟當初推動碳交易時,沒有懲罰既有污染,導致既有污染源不但不用因為排碳而受罰,還可以因減排賣出碳權,多賺一筆。」潘翰聲憂心許多廠商一旦預期碳交易市場有利可圖,會先虛報排放量,再減排後轉賣碳權,無助減碳。潘翰聲指出,民間團體與綠黨一直推動「能源稅」,雖然徵收能源稅最後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政府可透過降低所得稅、補貼大眾運輸系統,讓民眾在其他地方獲得補償。能源價格增加也能提高使用效能,才是具體有效的減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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