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內現行有線電視的收費方式,無法反映觀眾需求及頻道市場價值,致節目重播率高、品質不佳。監察院昨以長期坐視費率制度日趨惡質化,糾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監委程仁宏指出,收視戶只要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收視費用,就可收看所有的頻道;但這種成批定價的方式,讓品質不良的頻道可繼續生存,產生劣幣逐良幣之效應,讓頻道出現重播、外購等壓縮製作成本的經營方式。

程仁宏質疑,系統業者購買頻道的成本,平均每戶每月介於一百一十七至二百二十七元間,但每戶每月的收視費卻僅在五、六百元間,且NCC只評議費用上限,不管頻道之內涵,長期坐視費率制度日趨惡質化。

程仁宏批評,他曾要求NCC驗證系統業者所提供之財務資料的可信度,NCC卻給了不實資料而不自知,凸顯NCC缺乏監理有線電視的專業能力。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會依照監委意見檢討與改進。

電信斷訊 NCC擬調高補償標準

此外,金門日前發生電信斷訊四個多小時,全島對外通訊中斷,但不足六個小時,依照營運規章不用補償。NCC表示,現行電信法對電信業者中斷服務規範不足,尤其是人謀不臧,或是故意造成斷訊等中斷服務,業者更不能卸責,因此考慮加嚴標準。未來修訂電信法時,考慮檢討補償條文,如調高現行定型化契約五%補償下限、補償標準從六小時縮短,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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