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影射「不夠緊」,也算誹謗!林姓男子玩線上遊戲,看到有人以「一定是我不夠好」的暱稱登入,隨即回應:「不是不夠好,是不夠緊了,他不愛了!」暱稱「一定是我不夠好」的嚴小姐認為是影射她性器官有缺陷,憤而提告;檢方認為將「不夠緊」散布於眾,有侮辱、誹謗之意,依誹謗罪嫌將林某起訴。

暱稱一定是我不夠好被侮辱

起訴書指出,今年6月間,台中縣22歲林姓男子在家中玩「風色幻想」網路遊戲,以角色名稱「狼肯」上線,並物色對戰夥伴,突然發現一名網友以「一定是我不夠好」的暱稱登入遊戲,林某竟然在線上公開回應說:「不是不夠好,是不夠緊了,他不愛了!」

「一定是我不夠好」認為林某所謂的「不夠緊」,正是影射其性器官有所缺陷,這對女性而言已經構成侮辱,而且「風色幻想」允許不特定多數人都可登入,想到不知有多少人看到這段文字,心中憤恨難平。

提告後,檢方要求主管「風色幻想」網路遊戲的新幹線公司提供會員資料,由於兩人剛好都在家中上網,順利鎖定雙方IP位址,比對出兩人暱稱及線上留言,將林姓男子傳喚到案。

林某坦承這一段話確實是他所鍵入,但否認有侮辱、誹謗之意,檢方認為,網路遊戲為不特定多數人可以進入的場所,林某將此一文字散布於眾,並影射這名女子的性器官有所缺陷,足以毀損其名譽,台中地檢署依誹謗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刑法誹謗罪是指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重點在「意圖散布於眾」 、「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在此要件下,就算聽聞或是得知此事的「眾人」並不認識受害人(只知暱稱),也不影響誹謗罪的成立,因此在網路遊戲上,大家都互不相識,還是不能任意怒罵、詆毀,否則將觸犯誹謗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E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