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1.01.07 楊宗興/台北報導

大家可能都曾遇過手機訊後差、怎樣都打不出去的窘境,以往規定要連續斷訊6小時以上才可以要求電信業者抵扣月租費,不過,今(7)日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NCC)決議修正相關規定,未來只要連續斷訊達2個小時,消費者就可以向電信業者要求減免當月的月租費,或者要求業者提供等值的電信服務。NCC 表示,這項法規修正將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備,最快舊曆年後就可以實施。

根據《行動通信業務營業規章》指出,電信業者提供的通信服務要連續中斷達6小時以上,業者才需給予消費者5%的當月月租折抵或等值服務。不過,NCC這次所做的修正,是把下限門檻拉低到2小時,也就是說,未來只要發現手機連續2小時斷話,消費者就可以依此向業者要求折抵月租費。

NCC指出,原本的規定以6、8、12、24、48、72小時做為規範區間,折抵月租的比例從5%到40%,斷訊6小時以下,不予折抵,斷訊6到8小時才能折抵5%月租費。但NCC這次修正增列了2小時到6小時的區間,以後斷訊2到6小時就要折抵5%月租、6到8小時也提高折抵到8%,如果斷訊達72小時以上,則當月月租費可以全免。

NCC今天也同意放寬中華電信MOD可以協助頻道營運商組合頻道,讓MOD在未來可與數位電視、有線電視並立,成為消費者的3大選項。由於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限制,過去中華電信與頻道經營商的交易關係常被聯想成政治介入媒體,NCC過去也以較嚴格的標準看待兩者的關係。

不過隨著NCC放寬標準,NCC表示,未來MOD除了可以協助頻道營運商組合頻道,還可以協助宣傳行銷、代收帳款及代處理消費爭議等,以提供消費者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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