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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3日電)公平會今天說,美商摩托羅拉擬將旗下台灣子公司公共無線網路基礎架構資產主要部分及營業,出售並移轉給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台灣NSN),公平會依法不禁止這項結合。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摩托羅拉(Motorola)擬透過100%持股的台灣子公司摩托羅拉電子公司(台灣Motorola),將所屬部分資產與營業出售並移轉給NSN100%直接持股的台灣子公司台灣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這項交易已構成公平交易法「受讓或承租他事業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者」結合型態。

此外,台灣NSN在國內行動通訊網路設備及解決方案市占率超過1/4,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的結合申報門檻,依法應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公平會表示,這項結合對有關行動通訊網路設備及其解決方案市場的影響尚屬輕微,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不禁止結合。9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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